【夜魔侠X蜘蛛侠】热狗传道书(单篇完结)

如你所见,我是个卖热狗的。我在纽约卖热狗。生意好吗?不错。和其他摊主不太一样的是,我从中午一直营业到晚上,一年我能挣上8万美元。但你知道在纽约卖热狗最棒的一点是什么吗?

就用今天来说吧。一头怪兽从东河里钻出来,一直爬到了六十街附近。然后铁人杀出来了,随后美国队长也出现了,他们追着这头倒霉的怪兽喊打喊杀,然后托尔从天上一个霹雳把这头怪兽烤成了怪兽馅饼,够垃圾场的海鸥吃上一整年。他们就在我面前五十米的地方和那头怪兽厮打,怪兽的口水都飞到我面前了,有几秒钟鹰眼就站在我背后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朝怪兽射箭。
只要你在纽约卖热狗,这样的景象天天你都能看到。
有一个统计说纽约平均0.47平方公里就有一个超级英雄。是真是假,我不清楚。但我卖热狗的地方绝对是世界上超级英雄最密集的地方,因为这里离中央公园很近,离复仇者大宅没几步路,去地狱厨房也不远。所以那群穿紧身衣的家伙也会到我这里买东西,我差不多见过他们中的每一个。
你问我他们是不是怪胎?那当然了。有的人像是至今还没有适应2000年后的物价,一手拿着盾牌一手从腰间一排包里找钱的时候还嘀嘀咕咕40年代的2美元可以买多少东西。有的人一看就是从来不带钱的阔佬,我指出他正打算吃霸王餐的时候他就会一脸茫然地盯着我,说着“请记在账上,我会叫人来付款的”之类养尊处优让人生气的话。还有人尽提些奇怪的要求,在脸和身子都被轰烂了半边的情况下,只要消化器官复原到了一定程度,就拖着残肢跑来要从我这里买啤酒。还有人砸烂了街道和我的遮阳伞的时候,就会企图用天晓得能不能兑换出去、还沾满了冰霜巨人的血的维京金币来贿赂我。
这并不是抱怨。实际上,如果你胆子够大,这还挺有意思。我在夜里也做生意,就是因为他们经常半夜也出来找吃的;因为他们经常来这边找吃的,这边的夜晚很安全。
而且,这些家伙来我这儿买吃的,其实是件让人欣慰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无论他们穿得再怎么像怪胎,拥有如何可怕的力量,做着怎样疯狂的事情,说自己是变异者、外星人、神……但至少他们的胃依旧是属于人类的。
既然他们有着人类的胃,那么和胃如此接近的心,大概也是属于人类的。
即便在这样一群怪胎中,他们中有的人依然比较特别。他只在夜晚出现。而且永远只是一个人。
你应该知道我说的是谁。我有没有说过我的摊子离地狱厨房不算远?
对,我说的就是那个头上长角的家伙。夜魔侠。
这儿已经出了他的辖区,但我猜他只能跑到地狱厨房之外来吃东西。进食始终是种很奇妙的行为,我听说有的原始部落里吃东西是件和性交一样不可在外人面前暴露的隐私禁忌。在大吃大喝的时候,半神也好,国王也好,圣徒也好,统统会丧失魔力,落入尘世泥土里;因为你吃相丑陋,因为你贪得无厌,因为你会饥会渴,人们就发现你其实是个庸俗的普通人,而当一个超级英雄唯一的秘诀就是你必须保持自己的超凡脱俗,无论你是如同天神还是如同恶魔。很显然,夜魔侠希望自己在地狱厨房里一直被当作是一个无血无泪的恶魔。所以,他不想让别人看到他蹲在街边吃热狗,辣酱把他的嘴唇烧得发红,稀稀拉拉的食物残渣还粘在他的制服和没剃干净的下巴上。
通常我都会和来我摊上买东西的那帮穿制服的家伙聊上两句,至不济也能扯扯天气,可是和夜魔侠,我真的没什么话好说。倒不是说他喜欢装酷,实际上他并不算是最怪胎的那一种人,而且还有种怪异的幽默感,但这个人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安静,说实在的,脾气最刻薄的那些人才会在吃东西时不声不响。
另外一个人也经常会在夜里出现。那个会把自己吊在一张网子上荡来荡去、被JJJ整天在报纸、电视和互联网上破口大骂的家伙:有一阵子,不知怎么搞的,蜘蛛侠特别喜欢在附近这几个街区出没。
据说谁都不知道蜘蛛侠的真实身份,但我多少有些线索。只要你看过他抱着热狗大啃的样子你就会明白了。首先,他一定很年轻,只有年轻人有这样贪婪的吃相,他们总是很饥饿。其次,他一定没什么钱。你问我为什么知道?他每次都是从靴子里拿钱出来给我。但是我喜欢和他做生意。相比那个头上长角的家伙,蜘蛛侠是个相当随和的人,虽然有时候他讲的笑话完全不好笑。
他和夜魔侠出没的时间段不太一样,我猜想这大概是因为他们在白天干的工作也不太一样。不过他们偶尔还是能碰上。几年前有一个晚上,我正打算收摊,突然瞅见夜魔侠从旁边的街角走出来,与此同时,蜘蛛侠从我头顶的路灯倒吊下来。他们几乎是同时开口的:“请给我一个辣热狗。”
不过他们看起来和对方不怎么熟悉,也没什么好感。他们只是有点惊讶地对望了一眼,我把东西拿给他们之后,他们便各自态度冷淡地点了个头,朝两个方向离开了。就连一句交谈都没有。
我猜想,也许超级英雄之间也存在竞争和行业垄断这回事。地狱厨房周边的地方都是夜魔侠的势力范围,他肯定不高兴其他人来插足;而蜘蛛侠呢,要是在这块地方想干点儿啥大事都会受夜魔侠的规制,那他自然也就不会爽夜魔侠。而且他们两个人自尊心似乎都很强烈。我后来亲眼见到过他们两人吵架,就在附近的一座大厦上,夜魔侠站在屋顶,蜘蛛侠攀在防火梯上,他们吵得声音之大,三个街区外都听的见。夜魔侠冲着蜘蛛侠咆哮:“这是地狱厨房的事,你最好少来插手!”而蜘蛛侠也不甘示弱,冲他扯着嗓子地喊:“带角脑袋,你还在大学里泡妞的时候我就已经每天晚上打倒一打恶棍了,你用不着教我怎么做义警!”
隔了一天,我去看报纸,好家伙,两人就在头版头条的照片上扭打成一团。此事足以证明,人们要是觉得所有的好人都会一团和气,共同抵御邪恶之类,那可真是大错特错。实际上,他们为了什么叫做邪恶,又该怎样去抵御邪恶这个问题,就能自己人之间先打上个三五百次。
不过,他们大概也觉得打架那事是挺丢脸的。隔了一个月,有一天,蜘蛛侠正在我的摊子面前吃东西,夜魔侠从旁边一座楼上跳了下来,也朝这边走。他似乎看见蜘蛛侠在这儿,愣了一愣;不过这时候蜘蛛侠看了看手里的热狗,又看了看夜魔侠,突然开了口。
“你猜怎么着?”蜘蛛侠说,“带角脑袋,今天我请客。”
夜魔侠还站在原地。“什么?”他说。
“一个辣热狗,一杯咖啡,加两块糖,对吧?我请你。”
夜魔侠身上又散发出那种刻薄气场来了。“你这是在做什么?”他说。
可是蜘蛛侠咧嘴一笑——我只能看到塞得半满的他的嘴——“就当是我补偿上次给你造成的麻烦吧。我不该把你当成坏蛋冲进你办公室的。”他这么说。
他的口气听起来很诚恳。年轻人这么诚恳的时候总是很能打动人,于是就连那个刻薄的夜魔侠也动容了。
“你不必如此的。”他说,可是他口气也微妙地变了。
而蜘蛛侠只是耸了耸肩膀。“是吗?我就当你是在说‘没关系,谢谢你’了,DD。”
这可是我头一次听见有人这样称呼地狱厨房的守护者。就连夜魔侠自己的表情也很茫然,不过他并没有为此生气。隔了一阵子,他还是走过来,从蜘蛛侠手里接过了热狗和饮料。
事情就是从这个时候发生变化的。后来,他们碰上时,就会和对方说话了。他们活动的时间依然不同,不过在交叉的时间段里,就像约好了似的,他们都会在我的摊前出现。
他们一起吃东西的时候会聊天。会说一些听起来很疯狂的事情。什么黑帮啦,忍者啦,疯狂科学家之类。他们不在乎我听到。不过这也不奇怪,我猜在他们眼中我的存在感就和一根香肠差不多,大多数穿制服的家伙们都这样看待我。
“那事我其实能搞定,你用不着出面的,蜘蛛侠。”有一次夜魔侠这么说,而蜘蛛侠呢,还是耸耸肩膀。“好吧,好吧。你说了算。”他说,“不过你为啥不叫我Spidey?”
夜魔侠呆了一下,随即就笑起来。
“好极了,Spidey。”他这么说。
打那儿之后事情就顺遂多了。报纸上经常能看到蜘蛛侠和夜魔侠共同打击犯罪的新闻。再后来,唔,他们大概成了朋友。
我是怎么猜出来的?因为他们会帮另外一个人带吃的了。
夜魔侠半夜前来,买一份热狗和咖啡;但也会买一份玉米狗和一份苏打汽水。他自己从来不吃这个,我知道他是给谁买的。他买这些东西时脸上还会带着笑意。不止一次,我收摊回家时瞅见夜魔侠和蜘蛛侠坐在屋顶上,两人一起吃东西。
你看,如果人类还在原始社会,共同进食简直就是兄弟般的情谊了,而其实我们并没有比猿人进步多少。若是有人愿意为你买夜宵,那他也一定愿意为你做些别的什么。若是有人愿意和你分享食物,那也许他也会愿意和你分享别的什么。
他们出现的时间越来越接近。从偶然碰到,最后变成了时常一起巡逻。他们一起出现时,两人之间有了一种气场,让人觉得非常微妙的那种——熟悉和默契到用不着再客套,但又不愿在他人面前表现得特别亲密。我猜想,他们很可能已经知道了对方的真实面目和名字。对于喜欢隐瞒自己身份的超级英雄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已经很深入彼此的生活了。
但是好景不长。
两年前一个早上,我打开报纸的时候就吓了一跳。标题新闻是《地狱厨房义警是盲人律师?!》,下面配了很大的一张照片,一个满头红发、看起来就无血无泪的男人。
我还正忙着读下面的正文,突然感到有人站到了我的摊前。我抬起头来,看到报纸上的那个红发男人就站在我面前,脸色阴郁。
“一个热狗,一杯咖啡,加两块糖。”他说。
我目瞪口呆,可我还没反应过来,周围的记者们就冲了过来。
“默多克先生!”那帮人吼到,“对声称您是夜魔侠的报道,您有什么看法?您对此保持沉默,是默认您的义警身份吗?您的失明其实是伪装的吗?”
你看,我吃惊倒不是因为夜魔侠的身份,而是因为马特默多克这人其实去法院时也会来我这里买中饭。他在社区里是个名人,大伙都认识他。我从来没把他和夜魔侠联想到一块去,因为马特默多克可是一个律师,而且从发稍到皮鞋尖都像是一个律师,更不用说他的整根舌头;而夜魔侠却俨然是个暴力成瘾者,把折断小混混的手臂当成家常便饭,一张口就是粗野而危险的爱尔兰腔。
但说实在的,我又觉得自己早该猜到:夜魔侠吃东西时急不可待的模样是穷人家的孩子才有的吃相。这正是马特默多克本人才会有的特征:地下拳击手的儿子,从小就没了爹妈。衣冠楚楚的名校毕业律师不过是层皮罢了。
马特默多克从我的摊前离开,试图摆脱那群记者。这时候有个一头褐色头发的年轻人从街那头跑过来,他似乎是默多克的朋友,在毫不客气地赶走了还尾随着默多克的记者后,他拉着律师的胳膊,急切对他说着什么,似乎想要安慰对方,但默多克却别过头去。
简短的交谈后,默多克离开了,那年轻人一脸失望地站在那儿。
看着那个年轻人,不知怎地,我想起了蜘蛛侠。
我有没有说过,夜魔侠和蜘蛛侠两个人那狼吞虎咽的吃相其实挺像?
隔了一阵子,有一天傍晚,有个人走到我摊子面前,要一份辣热狗和一杯咖啡。他一边吃一边摊开了刚买的报纸看。我闪了一眼,新闻标题是马特默多克以诬陷为名起诉报纸出版集团。此外还有白虎案世纪审判悲惨落幕的后续报道。我知道这件事,那个叫白虎的超级英雄出现在了一次抢劫凶杀现场,警察把他当成凶手起诉;他找来了默多克为他辩护,可是默多克自己还被夜魔侠的传闻搅得焦头烂额,那官司简直没法打下去——陪审团里有人的儿子曾经被蜘蛛侠送进监狱,对所有这些戴着面具的义警们都恨得要命。最后白虎被判处有罪,他失去了理智,企图从法庭逃脱,结果直接被法警击毙了。挺惨的。当然了,这事大概对马特默多克打击很大。想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到夜魔侠出现了。
“这不公平。”这时我的顾客低声说。我抬起头来看,认出他就是那一天想要去安慰默多克的那个褐色头发的年轻人。他转过了脸,把报纸塞进了口袋里,匆匆地离开了。
后来,我开始听到一些奇怪的传闻。备受打击的夜魔侠又重新崛起,开始管辖地狱厨房的事情了。但是这一次,他的做事的办法和从前大相径庭。他干脆抛开了超级英雄的那些道德规章,当街在他的敌手身上用手头刻字,把那个叫金并的老大揍成深度昏迷,还公开宣称地狱厨房是他私人的地盘,任何人——无论是帮派也好,其他英雄也好,谁都不准涉足此地。别人都说地狱厨房最终逼疯了夜魔侠,我觉得他其实只是变得比从前绝望了。人绝望的时候,就会使出一切手段,希望把所有事情都置于自己控制之下;可是再这样下去,搞不好迟早有一天他真的会发疯。
但关键在于,这事让其他超级英雄和他划清了界限。包括蜘蛛侠在内。我想他们可能闹翻了。
听说他们确实又吵了一架,我没看见,别人告诉我的。就在他们曾经吵过的那座大厦上,依然是夜魔侠站在屋顶,蜘蛛侠攀在防火梯上;依然是吵得三个街区外都听得见。蜘蛛侠谴责夜魔侠自以为是,说他错得离谱,还是说夜魔侠这样搞下去,谁也救不了他,而且他不会再继续奉陪下去了。而夜魔侠呢,嗤之以鼻,说地狱厨房根本不需要其他人插手,还说自己一开始就不应该让蜘蛛侠掺和。
结果呢,他们吵崩了,和从前一样,各走各路,两不相见。
这没办法。他们既然能成为朋友,当然也会成为敌人。而且那段时间大概很流行吵崩。超级英雄注册法一出来,就连铁人和美队都吵崩了。不但吵崩了,他们还打起来了,打得那叫一个天翻地覆,最后打到美国队长也死了。这可真叫人伤心,但也是世间常态。人类为了吃饱喝足发明的第一件东西是什么?就是战争。即便吃着相同的食物,人们也不会停止相互仇恨和相互残杀。宇宙真理。

有好长时间,我没做这些穿紧身衣的人的生意。夜幕降临时治安变得糟糕了,就连我被抢过两回。没有超级英雄再跑出来主持正义。那段时间,我时常看着空荡荡的街头想,他们再也不会来了,我这摊子的夜间生意已经做到了头。
入秋后的一个晚上,天气很冷,我早早地收拾东西想回家去。突然间,我听见有脚步声,我抬起头来,惊讶地看到夜魔侠从路灯旁的黑暗中走了出来。
他看上去样子很糟。脸颊瘦了下去,脚大概受了伤,走起来一瘸一拐。听说他一直都在被人追捕,有人还要陷害他进监狱。地狱厨房之王是没这么好当的。
“……请给我一杯咖啡。不要加糖。”他这样说。
我悄没声地把东西递给他。他一饮而尽,那架势活像是苏格拉底喝毒药自尽。突然,他警觉地转向一边,扔掉杯子摆出了防御的姿态,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动静。
但从街道另一侧出现的是蜘蛛侠。
蜘蛛侠看起来样子比夜魔侠更糟糕,就像是被塞进卷筒洗衣机里洗了几圈,遍体鳞伤,头罩都破了,露出半只眼睛和褐色的头发。他走得摇摇晃晃,心不在焉;等他突然意识到还有别人在时,他抬起头,看到夜魔侠站在前面。
他愣了一愣,开始朝后退去。
“等一下!”夜魔侠这么喊道。
可是蜘蛛侠充耳不闻,他转过身,头也不回地朝前走。
“Spidey!”夜魔侠又这么喊。我打了一个寒战,这时节叫出这名字,简直像是在呼唤幽灵。
蜘蛛侠依然没有停下脚步,夜魔侠迈开步子,开始追他。
我看着他们两人背影消失在巷子里,在消失在阴影中之前,我看到夜魔侠抓住了蜘蛛侠的胳膊,似乎在对他叫喊什么。他又叫出了一个名字。但是我没有听清楚。
我只觉得他们的姿势中充满了无法言说的痛苦。

冬去春来,我又有很长时间没听说或见过他们。美国队长死了,蜘蛛侠投奔反注册派,成了一个通缉犯。诺曼奥斯本带着他的复仇者围攻阿斯加德,结果事情搞砸了,他自己蹲进了大牢。夜魔侠虽然被洗脱了罪名,可是他的情况却反而每况愈下。就在奥斯本倒台后不久,夜魔侠的仇家在地狱厨房炸掉了一座楼,死了好多人,还有女人和小孩儿。
于是,夜魔侠终于彻底崩溃了。
他在地狱厨房倒行逆施。他不知怎么地驯服了一大群忍者,建起了一个堡垒,俨然把那儿视作他一个人的圣域,用严苛到全无人性的法则去管理街头,甚至未成年人被发现偷着吸烟都会被他揪出来一顿暴打,他的忍者则像秘密警察一样维持他那道德暴君式的统治。
如果这是从前,大概政府也拿他没办法,可是他选错了时间,现在超级英雄们再次能够在光天化日下行走,自然也能在光天化日下对付他。
据说是蜘蛛侠是头一个起来反抗他的。
据说是蜘蛛侠带着一帮人去拆掉夜魔侠的堡垒的。
他们拳脚相加,就像多年前他们碰面时那样。
据说后来夜魔侠死了。
就死在蜘蛛侠面前。

那之后,隔三岔五地,我依然还能看到蜘蛛侠来这边晃荡。他沉默不语地荡过楼群和小巷,偶尔阻止个抢劫什么的。但他再也没有来我这儿买过东西。
有天晚上,我瞅见他一个人坐在对面的屋顶上,他的肩膀耷拉着。街道上的人窃窃私语,有些人拿出手机来冲着他拍照,他置之不理。
“他是受伤了吗?”有人嘀咕。
“也可能是饿了,”另外一个女人很有把握地说,“我大儿子饿得没精神的时候就是他那样。”
这启发了我,于是我冲着蜘蛛侠大声喊。
“你要来杯咖啡吗?”我说,“或者来一份玉米狗和一份苏打汽水?”
话一出口我就知道我错了。
他回过头来,长久地看着我。
“不用了,谢谢。”最后他很礼貌地这么回答。
他又回过头去,注视着那漆黑一片的地狱厨房的方向。
他不在看谁。也不在等谁。
他只是坐在那儿,独自一人。

那年夏天纽约的雨水见鬼地多,害得我一连好几周都没法好好地做生意。有一天晚上,收摊时间还没到就开始下大雨,我手忙脚乱地收摊,雨衣被风吹开了。我抬起头来,却看到传说中已经死掉的夜魔侠就站在不远处的屋顶边上。
他前面站着蜘蛛侠。
隔着雨幕,我看到他们两个人都没有戴面罩。可我看不清楚他们的脸,他们的表情也被雨水模糊成一块。
我只是看到他们朝着对方走过去,不知是谁先伸出了手,然后他们抱在一起。
我赶紧离开了。我知道自己看到了什么。
相信我,我结过两次婚,今年五十四岁,有三个孩子,在来纽约卖热狗前我在拉杰沙希大学教文艺理论,我分得清楚朋友之间的拥抱和另外一种拥抱的差别。
回想起来,我又觉得自己早应该猜到的。很久之前夜魔侠跑来为蜘蛛侠买玉米狗和苏打汽水时,他脸上带着笑意。所有人都是熟知那种笑意的含义的。
满怀着渴望时,你才能那样微笑。
爱着他人且为人所爱时,你才能那样微笑。
你知道你正在满足心爱之人的口腹之欲时,你才能那样微笑。
而后来他之所以变成那样,是因为他再也没办法露出那样的笑容来了。

后来,又过了很久很久。
其实也没有那么久,其实不过是夏天就要过去了。但曾经发生过这么多的事情,你会觉得你活在一本时间比正常世界快四倍的漫画连载里。
雨停了。天气变得凉快起来。纽约迎来了多年来最美好的一个秋天。市政府又重新开设了沿着巴克斯特大厦和斯塔克大厦转一圈的观光大巴路线。每天我都瞅着从蒙大拿州来的游客对天空中朝着正在飞行的钢铁侠激动地大嚷大叫。美国队长又跑来我这儿买东西,如今他自称是罗杰斯指挥官,但他还是在嘀咕3美元在四十年代至少能买八十个面包之类废话。就像是季节轮换一样,穿制服的怪胎们又回来了。对我来说,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我的生意已经恢复如初。
夜魔侠和蜘蛛侠都销声匿迹了有一阵子,人们依然在揣测着他们何时归来。
美国队长拿着东西走了。此时又有两个顾客停在我面前。我抬头看,是两个男人。
红头发、宽肩膀、西装革履、戴着墨镜的男人彬彬有礼地说:“请给我一个辣热狗,一杯咖啡,两块糖,谢谢。”
他身旁的褐发青年比他矮一些、瘦削一些、年轻一些,眼睛非常清澈。“我也要,”他愉快地说,“外加一个玉米狗和一份苏打汽水。”
他们拿了东西,肩并肩地走了,一边走一边吃,他们看起来心情很好,但东西却都吃得狼吞虎咽。
两人都是穷人家孩子的、贪婪的吃相。
他们并没有牵着手,也没有什么甜似蜜糖的交流,不过我觉得这也没必要。他们没有掩饰,人们也看得出来。
他们心满意足。

这是我的理论:为了争夺食物,人们发动了战争。而为了和相爱的人一起安心地分享食物,人们拼命试图挽回和平。
就像是我从前说过的那样,人们大吃大嚼总是会让人感到欣慰。因为这说明,无论他们拥有什么样怪异的外表,持有如何可怕的力量,做着怎样疯狂的事情,说自己是变异者、外星人、神,他们的胃依旧是属于人类的。
既然胃是属于人类的,那么和胃如此接近的心,大概也是属于人类的。
而只要有着人类的心,他们就一定能相爱。
能再度相爱。
你看,在这个疯狂的世界上,这才是叫人心安的天理正道。


fin


【A/N】虽然是建立在616基础上的,但其实是篇AU。没有One more Day,没有章鱼蜘蛛,没有被迫离开纽约去旧金山。这是我心目中这两人的完美结局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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